6月6日,大亚湾区海洋与渔业局在澳头衙前村永鹏码头举行主题为“增殖水生生物,促进绿色发展”的第十二届“休渔放生节”活动。总价值42万元的350万尾鱼虾苗被放生大海。
据了解,这些品种是适应在大亚湾海域水文环境、生存能力强、对海洋生态起到基础作用的物种,有望进一步改善海洋生态。除此之外,海洋渔业部门表示,将加大禁渔期检查力度,强化海洋环境监测工作,通过“两法衔接”共向公安机关移送非法捕捞案件,严惩非法捕捞。
2007年以来放生2600万尾鱼苗虾苗
当日上午10时,尽管天空下着大雨,但心怀爱心的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以及渔民、企业、志愿者、群众等方面的代表们冒着大雨,将鱼苗、虾苗放入大海。据了解,此次放生的鱼苗共50万尾、虾苗300万尾,总价值42万元。其中,斜带石斑(青斑)1万尾、卵形鲳鲹(黄立鲳)10万尾、红鳍笛鲷(红鱼)21万尾、黑鲷18万尾、斑节对虾300万尾。这些品种都是具有本地特色、适应在大亚湾海域生长的优质品种。据区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自2007年以来,该区每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,先后投放鱼苗共507万尾、虾苗2155万尾,有效改善了海洋生态环境,取得明显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据了解,大亚湾海域面积(含海岛)1300平方公里,湾内有岛礁共176个,其中海岛96个,海洋生物多样性丰富,水产种类繁多,是南海水产资源的摇篮和种苗库,生物种类多达1300多种,是石斑类、龙虾、鲍鱼等多种名贵种类的幼体密集区,2002年就设立了保护区进行检测和保护。目前,已建立了部分海域视频实时监控、水纹环境检测、巡航管护等措施为一体的海域生态环境保护体系。
休渔期间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
司法部门提醒,在禁渔期、禁渔区冒险使用非法捕捞工具捕捞海产品,可能会触犯刑律,将被追究刑责。日前,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李某驾驶“三无”渔船,在大亚湾区澳头鹅洲岛海域 (该海域属于禁渔区)使用带电平拖网(禁用渔具)进行非法捕捞作业一案。因为在禁渔区使用法律禁止的捕鱼工具非法作业,李某被判处拘役5个月。
今年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,休渔海域范围为北纬12度至 “闽粤海域交界线”的我市管辖南海海域。休渔作业类型为除钓具作业以外的所有捕捞渔船 (含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)。
为了保障休渔政策落到实处,大亚湾区在7个渔村、滨海公园、渔人码头设立了宣传栏,定期更新宣传内容,邀请律师给渔民普法,讲解《海域法》《渔业法》等。同时结合联系渔村挂点制度,由相关领导下渔村掌握动态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,对惠渔政策、柴油补贴、主动上交“三无”船舶等政策予以解释和动员。同时,海洋渔业部门还协调公安、边防等部门,开展海上联合执法,对大亚湾海域开展大规模清港清湾,打击电、毒、炸鱼和利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行为。
惠州大亚湾区:增殖水生生物 改善海洋生态
上一篇:惠州惠城区:智慧店铺建设启动
评论留言